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杭电研〔2013〕49号)的规定,学校将开展2020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专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确认书》,对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中期检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中相关内容,确保项目高质量地按时完成。
二、各承担学院对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中期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对该项目是否提供后续资助的依据,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推迟或停止对该项目建设的投入,并对所在学院下年度的立项指标进行削减。对于中期检查超出预期成果的优秀项目,学校将在原定拨款基础上给予更多的经费资助。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表》(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附在表后一并提交)及《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经所在学院审核之后,于2021年5月20日之前统一交研究生院(行政楼206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yb@hdu.edu.cn。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86919141
附件: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中期检查表
2.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中期检查汇总表
3.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立项资助名单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请至数字校园:https://i.hdu.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3277322114629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