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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待录取考生调取人事档案和寄送体检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1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22787

根据教育部要求,现将有关调取人事档案(以下简称“调档”)和寄送体检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事宜

1.调档对象

被我校待录取的所有全日制考生,包括全日制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调档时间

待录取全日制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2021515日前调入待录取学院。学院将根据收到档案时间,分批在学院网站公布。

3.调档要求

1)调档函参考模板(见附件1),正式调档函请考生在待录取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待录取学院。

2)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在515日前人事档案无法按时寄达,须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并在515日前按调档函上地址寄往或送达待录取学院。

3)档案(含档案审查证明)没有按时寄达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并将档案退还原单位。

注:人事档案寄送请务必按档案寄送要求进行,确保安全、及时。

二、寄送体检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事宜

1.寄送对象

被我校待录取的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包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寄送时间

待录取考生的体检表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应于2021420日前寄至待录取学院。学院将对考生的体检结果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3.注意事项

1)若待录取考生所在单位无法开具函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生应及时联系待录取学院说明情况。学院可结合工作实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灵活采取“面谈”、“电话外调”、“档案审查”等方式对该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体检要求请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内容。

3)体检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待录取资格,寄达的人事档案将退还原单位。

三、其他事宜

1.待录取考生,报教育部录检,录检通过的考生经教育部批准后正式录取。

2.正式录取考生,预计在7月中旬通过EMS寄发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和联系电话以报名时现场确认的邮寄地址和手机等联系信息为准;确有变更的,请及时联系录取学院修改)。

3.待录取考生的党团关系、户口等毕业转接手续,须等教育部审核批准正式录取之后持正式录取通知***。具体办理事宜和要求,将在寄送的“入学须知”中说明,请考生按要求办理,并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党团关系交录取学院。

4.各学院联系人

序号

学院

姓名

联系方式

办公室地点

1

管理学院

 

0571-86919074

9421

2

会计学院

李秀玉

0571-86878551

9239

3

通信工程学院

何仔晶

0571-86915152

1教北328

4

外国语学院

 

0571-86915153

3514

5

材料与环境学院

周盛华

0571-86878539

6教中505

6

计算机学院

 

0571-86919094

1教南107

7

自动化学院

 

0571-86919066

2教南106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常国军

0571-86915108

9141

9

网络安全学院

 

13093780991

4教北706

10

圣光机学院

 

0571-86913306

11109B

11

机械工程学院

谢文君

0571-86878657

2教北348

12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

郭渝慧

13989456799

10103

13

法学院

 

0571-86919040

9123

14

经济学院

 

0571-86915178

9335

15

电子信息学院

申东升

0571-86915127

2教中341

16

理学院

邱小贞

0571-86919032

6教南424


2021年待录取考生调档函(参考模板).doc

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参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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