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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12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3153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立项的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附件1)和2024年申请延期的2023年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2023年立项项目延期结题情况见附件6

二、结题方式和佐证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题报告》(附件2),并提供项目成果佐证材料。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为最终成果形式的研究项目,如已在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应提供期刊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封底);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但已被期刊同意录用的,应提供录用证明;参加结题相关竞赛并获奖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由项目负责人将相关结题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项目审核。

3、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414(星期一)16:00前将结题报告(附件2A3双面)、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及成果汇总表(附件3)等一式一份上交研工部(行政楼204),结题报告、成果汇总表及所有佐证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86919139@hdu.edu.cn

三、其他事项

1、不能按时结题申请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延期申请表》(附件4),学院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延期项目表》(附件5),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上报申请项目延期。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研工部(行政楼204),电子文档发送至86919139@hdu.edu.cn

2、结题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科研创新基金如出现未按时完成、未获批准延时结题等情况的,该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三年内不得申报该类科研创新基金,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研工部将取消该项目,并追回已拨专项经费;对于成果突出的项目,经研工部鉴定后指导老师所带研究生在申报2025年项目时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312


附件1 关于公布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5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延期项目表.xlsx

附件6 2023年立项项目延期结题情况.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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