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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课堂教学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30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450

关于开展全校课堂教学听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为全面落实《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全面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课堂教学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

20245月—614

二、听课范围

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留学生、研究生所开课程。

重点关注以下课程:(1)青年教师承担的课程;(2)首次开设的课程;(3)上一学年学评教排名后10%教师承担的课程;(4)思政课、导论课、中外文化等相关课程。

三、听课方式

 听课采用随堂听课和课堂录播视频(仅限有权限听课人)两种方式进行。听课人在学校听课系统中预约听课课程,填写对应类型的课堂教学评价表并提交。

四、听课内容

1.听课人员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或多媒体课件、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等课程教学资料;

2.重点关注教师课堂教学管理是否规范,讲授知识、提出观点是否严谨,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是否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传递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

3.同时关注学生到课率、前排就座情况、课堂纪律、精神面貌和学习状况,如有无迟到、早退、缺课、吃零食、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子设备等现象,学生听课是否认真,是否积极参与教学互动,课堂发言质量高低等;

4.听课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课堂教学评价表,实事求是记录教师授课情况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沟通。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相关部处成立工作组,制定听课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应充分发挥学院(部)党政领导班子、督导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或系主任以及骨干教师作用,要求覆盖本单位目前尚在开课状态的全部课程。

2.学校组织校级层面听课工作,抽取部分重点关注课程进行听课。

3.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研究生院负责协调全校听课活动,汇总涉及教风、学风、教学管理等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反馈。

4.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听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讨解决方案,落实整改举措,确保实效。

 

六、材料提交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于510日前分别报送本科生、研究生听课工作方案和工作组名单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研究生院,学校将按照名单设置听课系统权限。

2.请各教学单位于621日前分别报送本科生、研究生听课工作总结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研究生院。

本科生听课工作联系人:陈婷婷,电话:86915027,邮箱:ctt@hdu.edu.cn

研究生听课工作联系人:刘建,电话:86919142,邮箱:ljxzhp@hdu.edu.cn

 

附件:附件.docx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研究生院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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