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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助管助教、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15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4315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杭电研[2017]185号)的规定,关于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助管助教、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助管助教

请根据实际需求,学院、部门参照《2021年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分配表》(附件一)开展助管助教选聘工作。学院、部门分别发布勤工助学岗位,研究生应聘,双向选择完成聘任工作。 

学院、部门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工作情况备案表》(附件二),研究生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三),由学院、部门收齐后统一上交研工部。

助管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每生每月岗位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固定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岗不超过600元/月,每学期发放4个月。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标准为15元/小时。助教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岗不超过600元/月,每学期按4个月发放。助管助教津贴发放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二、兼职辅导员

若学院本学期实际到岗辅导员达不到编制数,可申请由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学院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学院用表)》(附件四),并经研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兼职辅导员的聘用工作。研究生根据各学院发布的兼职辅导员选聘信息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兼职辅导员报名申请表(学生用表)》(附件五)进行应聘。

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条件:(一)热爱、熟悉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品质,思想素质好,工作热情高,身心健康;(二)所学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管理学,或具有应聘学院的专业背景;(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五)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六)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津贴,每人每月1200元,全职顶岗(辅导员请产假、挂职等)每月1500元,每学期发放4个月。

 

从本学期开始,研究生勤工助学采用线上申报9、10月在测试中,线上线下同步,系统使用方法研工部组织二级管理员专题培训,请尚未填报二级管理员的学院或部门联系研工部:86919139.

本次选聘工作请在2021年920日前完成,同时将相关表格交至研工部(行政楼20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duyjszg@163.com。

聘用完成后,次月1日之前,各学院务必及时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助管助教、兼职辅导员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六)及兼职辅导员填写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兼职辅导员考核表(学生用表)》(附件七)纸质版(盖部门章后)交至研工部(行政楼20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duyjszg@163.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915

 

附件一 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分配表.xlsx

附件二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工作情况备案表.docx

附件三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学生用表).doc

附件四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学院用表).docx

附件五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兼职辅导员报名申请表(学生用表).docx

附件六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兼职辅导员津贴发放汇总表.docx

附件七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兼职辅导员考核表(学生用表,每月随津贴发放表报送).doc

附件八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临时岗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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