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提高新增硕士生导师的指导水平和业务水平,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与考核办法(试行)》(杭电研[2014]95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新增硕士生导师培训(第三讲)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2015年新增硕士生导师。
二、培训方式:专题报告
三、时间及地点:5月20日13:45,科技馆二楼扇形会议厅
请新增硕士生导师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请向所在学院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