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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杭电研[2013]170号)

发布日期: 2013-09-06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2796

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规范管理,进一步做好论文选题工作及开题报告等事项,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文献选读
(一)文献选读旨在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查阅文献和了解综合国内外本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能力,为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提供必要依据。
(二)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研究方向及论文选题范围,有目标地、系统的调查研究,详尽收集资料。要求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充分阅读相关的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并尽量选读最新论文成果。
(三)文献选读的考核办法:由硕士研究生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硕士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见附表1)交导师审阅,同时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文献选读考核表》(见附表2)。考核表经导师评阅、写出评语、评定成绩,送交所在学院。
第二条 选题要求
(一)选题应对经济建设或在学术理论上有实际意义;
    (二)选题应尽量结合导师及相关单位的科研任务进行;
(三)选题应具有一定先进性、创新性;
(四)选题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要考虑论文工作的时间性,通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也要考虑到实验、计算、测试、加工、研究经费、指导力量等条件。
第三条 开题报告
为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在论文开题报告时,研究生须向开题评审委员会递交以下材料:
(一)文献选读考核表;
(二)参加科技工作情况;
(三)科研成果与论文发表情况;
(四)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情况;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书。
开题报告由学院按二级学科组织进行,邀请本学科和相关学科5名以上的专家参加。由研究生做前期研究和开题报告的陈述,并听取与会专家的评议意见。经开题小组评价,写出开题意见(选题是否合适、内容及深度是否恰当)后,报所在学院审核。
第四条  完成时间
(一)开题报告须在第三学期内完成。
(二)各学院将《硕士研究生文献选读和开题报告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表3),最迟在第四学期开学前两周,报送研究生院。
第五条 其他要求
对研究方案无设想,完不成出开题报告,或连续2次开题报告 (第2次报告时间不迟于第5学期的9月底)未能通过者,停止其论文工作,终止学籍,并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退学。论文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修改学位论文选题的,须重新开题。
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杭电研[2007]172号)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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