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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07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628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1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526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的规定,2013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报考者201331日至320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二)报考者的报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31号文件相关规定。报考者一般应在有关考点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同意并且工作所在地考点也同意接受其考试的,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103月以前获得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2009年及以后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

4. 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信息平台的学员。

      (2013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日期为2013327日至201341,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四)报考者在2013510日至26期间,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研究生院

201336

 

附件: 考生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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