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将个人信息填写准确,经学院审核课程成绩及答辩等情况之后,到研究生院(行政楼208)盖校学位办章。
附件:已答辩证明.doc
填写说明: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召开时间为1月、3月、6月、10月,证明中发放证书时间一般为个人论文答辩日期之后,以上4个时间点中的一个。详请可以咨询各学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