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要求,现将有关调取人事档案(以下简称“调档”)和寄送体检报告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事宜
1.调档对象
被我校待录取的所有全日制考生,包括全日制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调档时间
待录取全日制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2026年5月20日前调入待录取学院。
3.调档要求
(1)调档函参考模板(见附件1),正式调档函请考生在待录取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待录取学院。
(2)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在5月20日前人事档案无法按时寄达,须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并在5月20日前按调档函上地址寄往或送达待录取学院。
(3)档案(含档案审查证明)没有按时寄达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并将档案退还原单位。
注:人事档案寄送请务必按档案寄送要求进行,确保安全、及时。
二、寄送体检报告事宜
1.寄送对象
被我校待录取的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包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寄送时间
一志愿待录取考生的体检报告应于2026年4月15日前寄至待录取学院;
调剂待录取考生的体检报告应于待录取后两周内寄至待录取学院;
学院将对考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审核。
3.注意事项
(1)体检要求请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内容。(体检项目须包含:身高体重、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脉搏、胸正位片、血液(肝功能)化验。)
(2)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待录取资格,寄达的人事档案将退还原单位。
(3)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的考生不需要寄送体检报告。
三、其他事宜
1.待录取考生,报教育部录检,录检通过的考生经教育部批准后正式录取。
2.正式录取考生,预计在6月底前通过EMS寄发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和联系电话以报名时现场确认的邮寄地址和手机等联系信息为准;确有变更的,请及时联系录取学院修改)。
3.待录取考生的党团关系、户口等毕业转接手续,须等教育部审核批准正式录取之后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具体办理事宜和要求,将在寄送的“入学须知”中说明,请考生按要求办理,并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党团关系交录取学院。
4.各学院联系人
学院 | 教师 | 办公电话 |
机械工程学院 | 曹老师 | 0571-86878657 |
电子信息学院 | 李老师 | 0571-86915127 |
通信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0571-86919126 |
自动化学院 | 邵老师 | 0571-86878587 |
计算机学院 | 樊老师 | 0571-87713555 |
任老师 | 0571-86919098 |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苑老师 | 0571-87713539 |
理学院 | 洪老师 | 0571-86919032 |
经济学院 | 李老师 | 0571-86919193 |
管理学院 | 胡老师 | 0571-86919073 |
会计学院 | 李老师 | 0571-86878551 |
外国语学院 | 王老师 | 0571-86915153 |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 | 李老师 | 0571-8687850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金老师 | 0571-86915108 |
法学院 | 周老师 | 0571-86919040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何老师 | 0571-86915157 |
圣光机联合学院 | 吕老师 | 0571-86919047 |
中国科教评价院 | 刘老师 | 0571-869151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