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6浏览次数:3952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杭电研202210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科研博士专项计划原则上安排在我校优势学科,优先支持承担国家级重大平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的一流学科。

符合2023年博士研究生在岗招生条件的导师,按照文件(附件1)要求,能够利用科研经费承担科研博士的培养经费(每生每学年预估为4.9万元(培养费用参考附件4)),2023级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共计19.6万),有意向申报者请填写“科研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至招生学院。

各招生学院负责通知相关导师,并做好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学院综合考虑学科建设和高水平科研项目研发需要,对专项招生计划申请进行排序,于2022930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需排序),提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210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x76@hdu.edu.cn

联系人:黄霞电话:86873840 

 

研究生院

2022826

 

附件1:杭电研【2022】101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管理办法.pdf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申请表.docx

附件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博士专项计划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4:博士培养经费明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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