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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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5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3285

杭电研通[2021]3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与科研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杭电研[2021]5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电研[2019]71号)文件的精神和规定,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19级、2020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MBA除外)。

二、评奖评优奖项

1、学年学业奖学金

2、优秀研究生干部

3、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三、评审程序

1、学业奖学金评选: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杭电研[2021]53号)文件的精神执行,具体奖项、名额见附件。各学院制定学院评审细则,按照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公平、公正、公开实施,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3、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电研[2019]71号)和学院实施细则,根据划定名额进行评审和公示。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审核评定,经公示后报上级部门。

四、需要交的材料

1、《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2、《2021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3、《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汇总表》;

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5、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以上材料打印版(一份)及电子版,各培养学院审核公示后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时间安排

学业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等请于1029日前完成评审,按要求上报评审的相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要求,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

2、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标准,细化评审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要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质量;

3、研究生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其他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19139

联系地址:行政楼204

电子邮箱:86919139@hdu.edu.cn

 

特此通知。

  

 

 

党委研工部

20211015

  

  

  

附件1-3 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docx

附件4 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xx学院.xlsx

附件5 2021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xx学院.xlsx

附件6 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汇总表-xx学院.xlsx

附件7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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