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2021届毕业研究生:
2021届研究生毕业在即,现将毕业离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将于6月份(与本科生一起)组织研究生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欢迎毕业研究生参加。学院可于4月份自行组织毕业活动,营造毕业氛围。
2、研究生离校手续从4月6日开始办理,研究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http://yjs.hdu.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左中部“管理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毕业管理”点击“离校手续”,查询相关离校手续审核情况,如未通过者,需要到相关部门和导师处确认办理,待全部审核通过后,请研究生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离校单,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辅导员,然后领取毕业证书等材料。
3、党组织关系转接须根据单位要求,迁往指定党组织,暂时没落实转接单位的,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4、户口迁移证按照学校保卫处的通知安排办理。
5、所有毕业研究生在4月26日前离校完毕。
6、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请于4月8日-12日,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毕业研究生延期住宿申请表》,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交至22号楼121室,以便统一安排。
7、请各位毕业生文明离校,注意安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
离校手续各相关部门办理说明
部 门 | 办理内容 | 办理地点 | 其他说明 |
计划财务处 | 结清学费等费用 | 行政楼119室 1号窗口 | 已结清可自动忽略 |
研究生工作部 | 助学贷款还款确认 | 行政楼204 | 指研究生期间的助学贷款,不包括生源地和本科期间的贷款。无贷款可自动忽略。 |
研究生公寓管理中心 | 退宿 | 11号楼值班室,4号南楼值班室 | 已结清直接退还钥匙 |
后勤财务处 | 结算住宿费 | 后勤服务大厅一楼 | 已结清可自动忽略 |
校图书馆 | 清还图书 | 校图书馆2楼 | 可通过自助机归还图书,已清还无需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
上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 | 校图书馆1楼136 | 论文已提交并且学院审核通过者可自动忽略 |
导师 | 有关手续 | 导师办公室 | 导师办理 |
学院 | 团组织、党组织关系转接 | 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 | 辅导员统一办理 |
注:以下涉及各部门的离校手续如果没有需要办理的,网上会审核通过,不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但时间可能会有先后,请不要着急。
附件2
研究生导师离校审核操作流程
研究生毕业离校采取网络化审核办理,相关部门和导师在网络上全部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方能领取毕业证书等材料,然后离校。导师需在线上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研究生信息新系统(http://yjs.hdu.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左中部“管理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2、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登陆名是导师工号,如修改后遗忘密码请咨询学院研究生秘书,建议登陆后修改初始密码,确保研究生离校审核的真实性。
3、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点击“毕业管理”栏目,选择左侧“离校手续”下面的“离校审核”,就可以显示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选择指定的研究生,点击“通过”或者“不通过” 即可完成毕业离校审核。
4、本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审核时间为2021年4月6日-4月26日。
附件3
各学院离校审核操作流程
1、登陆研究生信息新系统(http://yjs.hdu.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左中部“管理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2、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学院需由秘书角色审核,登陆时需切换秘书角色,已给所有辅导员分配了秘书角色,不影响秘书其他的功能,
3、点击“毕业管理”栏目,选择左侧“离校手续”下面的“离校审核”,就可以显示研究生名单。选择指定的研究生,点击“通过”或者“不通过”即可完成毕业离校审核。
4、学院辅导员审核是最后一关,研究生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必须打印出离校手续单,签字确认,交辅导员,才能领取相关证书等。
5、离校审核在2021年4月26日前结束。
附件4
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1届硕士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保证广大毕业生顺利落户,根据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现将户籍迁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
1.仅限于户籍在我校集体户口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户口拟迁回生源所在地,即户口回原籍的毕业生。
3.已落实就业单位或升学,户籍迁至单位或学校的毕业生。
二、办理流程
1.可以学院为单位(个人有特殊情况除外)统一到保卫处105服务窗口办理登记迁户地址。
2.保卫处在收到迁户信息后尽快完成审核,以学校为单位报白杨派出所,由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3.派出所办理完毕由保卫处领回户口迁移证后,通知学院或联系本人到保卫处105服务窗口领取。
三、统一办理登记所需携带的材料
1.迁往原籍的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的地址页复印件一份。
2.迁往就业单位及因升学迁往学校的学生: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复印件一份。
四、有关要求
1.统一办理的学生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一(以下简称“登记表”)上填写清楚毕业生迁户地址。电子版按相关批次发保卫处邮箱:bwc@hdu.edu.cn,纸质版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本人对所填内容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名,盖上学院公章交保卫处105服务窗口。
2.《登记表》一经本人签字即生效,中途不得退回,不得变更迁移地址。
3.户口迁往原籍的,如原籍地址未发生变化,请填写详细地址即可,如原地址发生变化,请填写现地址。
4.确保填写的迁户地址有效。迁往地址的几种情况:
一是学生如果在杭州(主城区、余杭、萧山)落实工作的,迁往地址统一写杭州市人事局;
二是迁往家庭户的,需向落户地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普通省份的迁往地址请写到市一级(例如:浙江省杭州市)再加具体详址,直辖市请写到区一级(例如:上海市浦东区)再加上具体详址;
三是迁往就业单位的,应当向就业单位了解清楚具体的迁入地址,地址格式同上;
四是迁往博士生院校的,迁往地址请与前往地高校核实清楚并在表格上备注是升学。
5.本次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只针对2021年可以按期毕业或结业的硕士生,如发生因未能按期毕业或结业而导致不能落户的情况,请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的,其户口性质仍为非农业户口。
2.对于本校硕士生考上本校博士生的,需要在2021届户籍在校的硕士毕业生信息表(详见附件二中的“是否考入我校博士研究生”一栏里填“是”(其余情况均为否),学校将会在开学前统一迁出,和2021年研究生新生一起落户。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迁出,该生只能按照往届生规定迁回原籍,不能再迁入2021年研究生新生户号。
3.本次户口迁移证办理从4月6日起截止到8月31日,共分8个批次:4月、5月、6月,每月15日、30日前,7月、8月,每月20日前,由各学院统一到保卫处105服务窗口提交《登记表》附件一及相关材料,所有毕业迁户只根据保卫处105服务窗口窗所收集的《登记表》信息予以办理。
4.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保卫处105服务窗口登记迁户地址的毕业生,其户口在超过公安户籍部门所规定迁户期限仍未迁出的,将只能迁往原籍,学校不再保留其集体户口。
5.保卫处105服务窗口受理毕业迁户信息登记时间:
周一至周六:8:00-16:30。
6.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填表说明及户籍在校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
六、领取迁移证所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来领取的:需带身份证或其他相关有效证件。
2.其他人代领的:除学生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件。
为保证本次硕士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毕业生辅导员老师于4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二:《2021届硕士毕业生信息表》,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hdu.edu.cn,并在户口迁移证办理完毕后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时进行迁户登记和迁移证领取。
保卫处105服务窗口地址:下沙校区综合楼105室
保卫处105服务窗口联系电话:86915110
保卫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