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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30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228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2021届毕业研究生:

2021届研究生毕业在即,现将毕业离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将于6月份(与本科生一起)组织研究生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欢迎毕业研究生参加。学院可于4月份自行组织毕业活动,营造毕业氛围。

2、研究生离校手续从46日开始办理,研究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http://yjs.hdu.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左中部“管理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毕业管理”点击“离校手续”,查询相关离校手续审核情况,如未通过者,需要到相关部门和导师处确认办理,待全部审核通过后,请研究生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离校单,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辅导员,然后领取毕业证书等材料。

3、党组织关系转接须根据单位要求,迁往指定党组织,暂时没落实转接单位的,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4、户口迁移证按照学校保卫处的通知安排办理。

5、所有毕业研究生在426日前离校完毕。

6、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请于48-12日,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毕业研究生延期住宿申请表》,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交至22号楼121室,以便统一安排。

7、请各位毕业生文明离校,注意安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330

 

附件1

离校手续各相关部门办理说明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其他说明

计划财务处

结清学费等费用

行政楼119

1号窗口

已结清可自动忽略

研究生工作部

助学贷款还款确认

行政楼204   

指研究生期间的助学贷款,不包括生源地和本科期间的贷款。无贷款可自动忽略。

研究生公寓管理中心

退宿

11号楼值班室,4号南楼值班室

已结清直接退还钥匙

后勤财务处

结算住宿费

后勤服务大厅一楼

已结清可自动忽略

校图书馆

清还图书

校图书馆2

可通过自助机归还图书,已清还无需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上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

校图书馆1136

论文已提交并且学院审核通过者可自动忽略

导师

有关手续

导师办公室

导师办理

学院

团组织、党组织关系转接

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

辅导员统一办理

注:以下涉及各部门的离校手续如果没有需要办理的,网上会审核通过,不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但时间可能会有先后,请不要着急。


附件2

研究生导师离校审核操作流程

 

研究生毕业离校采取网络化审核办理,相关部门和导师在网络上全部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方能领取毕业证书等材料,然后离校。导师需在线上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研究生信息新系统(http://yjs.hdu.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左中部“管理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2、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登陆名是导师工号,如修改后遗忘密码请咨询学院研究生秘书,建议登陆后修改初始密码,确保研究生离校审核的真实性。

3、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点击“毕业管理”栏目,选择左侧“离校手续”下面的“离校审核”,就可以显示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选择指定的研究生,点击“通过”或者“不通过” 即可完成毕业离校审核。

4、本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审核时间为202146-426日。

 



附件3

各学院离校审核操作流程

 

1、登陆研究生信息新系统(http://yjs.hdu.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左中部“管理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2、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学院需由秘书角色审核,登陆时需切换秘书角色,已给所有辅导员分配了秘书角色,不影响秘书其他的功能,

3、点击“毕业管理”栏目,选择左侧“离校手续”下面的“离校审核”,就可以显示研究生名单。选择指定的研究生,点击“通过”或者“不通过”即可完成毕业离校审核。

4、学院辅导员审核是最后一关,研究生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必须打印出离校手续单,签字确认,交辅导员,才能领取相关证书等。

5、离校审核在2021426日前结束。

 

 

 

附件4

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1届硕士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保证广大毕业生顺利落户,根据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现将户籍迁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

1.仅限于户籍在我校集体户口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户口拟迁回生源所在地,即户口回原籍的毕业生。

3.已落实就业单位或升学,户籍迁至单位或学校的毕业生。

二、办理流程

1.可以学院为单位(个人有特殊情况除外)统一到保卫处105服务窗口办理登记迁户地址。

2.保卫处在收到迁户信息后尽快完成审核,以学校为单位报白杨派出所,由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3.派出所办理完毕由保卫处领回户口迁移证后,通知学院或联系本人到保卫处105服务窗口领取。

三、统一办理登记所需携带的材料

1.迁往原籍的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的地址页复印件一份。

2.迁往就业单位及因升学迁往学校的学生: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复印件一份。

四、有关要求

1.统一办理的学生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一(以下简称“登记表”)上填写清楚毕业生迁户地址。电子版按相关批次发保卫处邮箱:bwc@hdu.edu.cn,纸质版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本人对所填内容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名,盖上学院公章交保卫处105服务窗口。

2.《登记表》一经本人签字即生效,中途不得退回,不得变更迁移地址。

3.户口迁往原籍的,如原籍地址未发生变化,请填写详细地址即可,如原地址发生变化,请填写现地址。

4.确保填写的迁户地址有效。迁往地址的几种情况:

一是学生如果在杭州(主城区、余杭、萧山)落实工作的,迁往地址统一写杭州市人事局;

二是迁往家庭户的,需向落户地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普通省份的迁往地址请写到市一级(例如:浙江省杭州市)再加具体详址,直辖市请写到区一级(例如:上海市浦东区)再加上具体详址;

三是迁往就业单位的,应当向就业单位了解清楚具体的迁入地址,地址格式同上;

四是迁往博士生院校的,迁往地址请与前往地高校核实清楚并在表格上备注是升学。

5.本次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只针对2021年可以按期毕业或结业的硕士生,如发生因未能按期毕业或结业而导致不能落户的情况,请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的,其户口性质仍为非农业户口。

2.对于本校硕士生考上本校博士生的,需要在2021届户籍在校的硕士毕业生信息表(详见附件二中的“是否考入我校博士研究生”一栏里填“是”(其余情况均为否),学校将会在开学前统一迁出,和2021年研究生新生一起落户。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迁出,该生只能按照往届生规定迁回原籍,不能再迁入2021年研究生新生户号。

3.本次户口迁移证办理从46日起截止到831日,共分8个批次:4月、5月、6月,每月15日、30日前,7月、8月,每月20日前,由各学院统一到保卫处105服务窗口提交《登记表》附件一及相关材料,所有毕业迁户只根据保卫处105服务窗口窗所收集的《登记表》信息予以办理。

4.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保卫处105服务窗口登记迁户地址的毕业生,其户口在超过公安户籍部门所规定迁户期限仍未迁出的,将只能迁往原籍,学校不再保留其集体户口。

5.保卫处105服务窗口受理毕业迁户信息登记时间:

周一至周六:8:00-16:30

6.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填表说明及户籍在校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

六、领取迁移证所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来领取的:需带身份证或其他相关有效证件。

2.其他人代领的:除学生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件。

为保证本次硕士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毕业生辅导员老师于4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二:《2021届硕士毕业生信息表》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hdu.edu.cn,并在户口迁移证办理完毕后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时进行迁户登记和迁移证领取。

 

保卫处105服务窗口地址:下沙校区综合楼105

保卫处105服务窗口联系电话:86915110

 

保卫处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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