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进一步强化“三助一辅”的培养功能,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杭电研[2017]185号)的规定,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的通知如下:
根据2021年经费预算、以往名额计划及上一年实际聘用情况,请相关部门按照实际需求统筹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助管工作。各部门与研究生进行双向选择,完成聘任工作后,部门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情况备案表(学生用表)》(附件一),研究生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二),由部门统一报送研工部。
助管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每生每月岗位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固定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岗不超过600元,每学期发放4个月。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标准为15元/小时。助管津贴发放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同一位研究生不得兼任两份及以上工作。
本次选聘工作请在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聘用完成后,每月28日之前相关部门务必及时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助管助教、兼职辅导员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三)纸质版(领导签字、盖部门章后)交至研工部(行政楼20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duyjszg@163.com。若当月未及时上报由各部门自行解决。部门相关负责老师可加入助管工作QQ群166161437,加入注明部门及姓名。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8日
附件一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工作情况备案表.docx
附件二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请表(学生用表).doc
附件三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兼职辅导员津贴发放表.docx
附件四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临时岗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