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省优”)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评选工作。现将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申请者应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研究生(包含非全学生)。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
3、有正确的成才观,在就业过程中表现良好。
4、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获得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或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在校期间未受过记录处分。
7、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或盲审成绩优良。
二、评选名额
此次拟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70名,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210名(其中包括70名浙江省优秀毕业生)。
三、时间安排
1、学院完成评选公示,上报申报表格、优秀毕业生名册:1月13日-3月2日
2、研究生工作部审核:3月2日-3月5日
3、学校审核、公示:3月6日-3月15日(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按照省里统一时间)。
四、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导师、研究生秘书参与,研究生辅导员具体执行操作;
2、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情况附后(见附件1);
3、各类表格请见附件,纸质版材料为《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见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见附件4)。电子版材料为《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04办公室,电子版交至研工部邮箱86919139@hdu.edu.cn。特别说明的是,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空白登记表由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后寄给各高校,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2021年5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月13日
关于评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