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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
关于我校毕业研究生生签约与违约流程有关事项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0-12-28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795

关于我校毕业研究生生签约与违约流程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流程

   毕业生在签约前,首先应审视自己在专业、特长、兴趣发展等方面是否与该单位的企业文化、岗位要求等相匹配,慎重决定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学生用钢笔或黑水笔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签署本人应聘意见(一式三份)。

    2、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信息,签署招聘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因为落户、档案等原因,就业协议书需要有直接派遣落户权力的部门盖章。下面举部分城市的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1)杭州市

 ①杭州市属单位一般需要到单位档案委托管理的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或杭州市人才服务局盖章,然后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zbys.com/)上登录注册,凭《就业协议书》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区属单位和委托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到各区人才中心)领取《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并将《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一并返回学校,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

    ②到省厅级单位、省电力公司、省移动、省级银行、省电信、高校等等设人事处的单位,签约单位人事处盖章即可。

    ③部分单位档案挂靠在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即可。

2)宁波市:省市属单位以及委托市人才中心代理的企业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其他单位到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可。

3)上海市:需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落户手续。不能落户的,以下几种办法:一是申请本人户口档案回原籍,二是带空白协议书到杭州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4)北京市:需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进京指标。

5)天津市:需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申请非天津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津就业指标。

6)其他省市:南京、无锡、广州、深圳、厦门、珠海、佛山等城市就业的毕业生需当地市人事局的接收函才能落实户档关系。

    4、毕业研究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到所在学院分别由研究生导师和学院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和学校的就业专用章。(左侧“院系就业管理部门签章”盖学院公章,右侧“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章”盖招就放在学院里的就业章,和本科一致)

    5、签完的协议书,一份留存学院,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留给毕业生本人。

    6、学院辅导员负责将协议书内容录入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制定和上报就业方案,学校开具就业报到证报省教育厅审核、签发。

二、关于违约

    签协议是非常严肃的事,学校以诚信、规范为基本原则,严格控制毕业生违约。为了让学生再三衡量利弊,原则上签约后一个月内不受理违约手续。每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按照省里要求,报到证发放2个月后开始办理改派手续。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违约,研工部将协助毕业生在充分维护毕业生利益的前提下,妥善处理;由于毕业生个人原因需要违约的,需按下列程序办理:

    1、材料准备:要求办理违约手续的毕业生,应先从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下载中心”—“就业工作”栏下载《杭电研究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按照表中要求逐项填写并加盖公章或附如下材料:(1)原签约单位书面同意解除协议的函件;(2)新单位同意接收的函件;(3)原三方协议(一式三份);(4)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就业的辅导员、导师及领导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协议书遗失的毕业生需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补办就业协议书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下载中心”—“就业工作”栏下载《杭电研究生补办就业协议申请表》,

    3、递交材料:毕业生在周四下午将违约申请材料送至研究生工作部(下沙校区行政楼204室)。

    4、审核发放:经学校审核(遗失的需要公示),违约在7个工作日之后,协议书遗失的自公示时间开始起15个工作日之后到校研工部领取新协议书。

 


研究生工作部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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