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原则意见(试行)》(杭电办〔2019〕14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19-2020-2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工作总结和2020-2021-1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选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2019-2020-2学期工作总结
各学院(部)提交2019-2020-2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评选原则、问题和建议以及研究生“优课优酬” 奖励课程汇总表(附件1)。
二、2020-2021-1学期评选工作
1. 各学院(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采取认定、自荐以及他荐等多种方式,将深受学生喜欢、教学资源丰富、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突出的课程纳入“优课优酬”候选课程。
2. 各学院(部)须在学院网站对本学期 “优课优酬”候选课程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充分发挥优质课程的教学示范作用。
请各学院(部)在10月15日前把2019-2020-2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工作总结报告、以及2020-2021-1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申报课程汇总表(附件2)提交研究生院。纸质稿交至学位与培养办公室(行政楼206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pyb@hdu.edu.cn。
附件1.2019-2020-2学期研究生“优课优酬”奖励课程汇总表.xlsx
附件2.2020-2021-1学期研究生“优课优酬”申报课程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