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加强论文盲审结果使用,对所有盲审返回的学位论文,学院须督促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提交《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见附件);《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与论文评阅书一并进入答辩环节,供答辩委员参考。
其他仍按照研究生院2019年10月2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12月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2020年第一次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grs.hdu.edu.cn/2019/1028/c1729a99279/page.htm)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doc
研究生院
2020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