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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06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3321

各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为更好地开展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各项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通知如下:

第一、严格按需设岗。设岗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设岗。严格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杭电研[2017]185号》规定,规范流程、规范标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设岗位,需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研工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聘用。

第二、完善过程管理。设岗部门需指定一名教师,具体负责研究生“三助一辅”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原始登记并留存备查,及时、如实报送工时与津贴。

第三、规范津贴发放。每生每月岗位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固定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岗不超过600元,每学期发放4个月。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标准为15/小时。同一位研究生不得兼任两个及以上岗位。

   请根据上述要求做好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问题检视并尽快整改落实到位。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一:院勤工助学岗位工时记录详单(聘用学院或部门留档以备核查).docx


附件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汇总表(每月报送,津贴报送与工时记录单一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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