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关于做好2019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芯国际孟宁奖助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礼君发布时间:2019-10-17浏览次数:1995


根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文件《“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芯国际孟宁奖助学金”项目捐赠协议书》(宋基会法字【2019173-4)有关精神,我校硕士研究生可评选获得“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芯国际孟宁奖学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金额:10000/

获奖对象为协议要求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学院10名,自动化学院5名,计算机学院5

三、评审程序

1.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制定本学院评审办法,在评选前向全院公示后公布,并报学校备案。

2.申报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如实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芯国际孟宁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社会服务证明等材料,经导师推荐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学院评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公开评审。评审结果应不少于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芯国际孟宁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芯国际孟宁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2)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4.学校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定后公布结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评审工作,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民主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对申请人的评定主要包括行为品德、学习成绩、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原则上本奖学金与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兼得。学院评审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评委组成、评选方式、结果处理等,评选过程公开透明。学院保存相关资料。

3.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评奖通知,评审结果等须在学院网站等公共平台上发布,确保学院师生知情。

4.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应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获奖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

五、评选进度安排

11017-1022日:相关学院确定评奖实施细则,发布评奖通知,并对院内师生公布;

21022-113日:学院组织资格审查、评审,完成评审结果的公示;

3114日:各学院报送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

六、材料报送

1.学院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学院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芯国际孟宁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芯国际孟宁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电子版发送到86919139@hdu.edu.cn,纸质版交行政楼204。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919139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芯国际孟宁奖助学金”项目捐赠协议书.pdf

 附件1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芯国际孟宁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芯国际孟宁奖学金获奖汇总表.xlsx

 


 

党委研工部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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