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研通[2019]19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与科研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杭电研[2017]184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电研[2019]71号)文件的精神和规定,为做好2019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17级、2018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MBA除外)。
二、评奖评优奖项
1、学年学业奖学金
2、优秀研究生干部
3、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三、评审程序
1、学业奖学金评选: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杭电研[2017]184号)文件的精神执行,具体奖项、名额见附件。各学院制定学院评审细则,按照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公平、公正、公开实施,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3、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电研[2019]71号)和学院实施细则,根据划定名额进行评审和公示。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审核,经公示后报上级部门。
四、需要交的材料
1、《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2、《2019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3、《2019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汇总表》;
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5、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以上材料打印版(一份)及电子版,各培养学院审核公示后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时间安排
学业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等请于10月23日前完成评审,按要求上报评审的相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要求,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
2、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标准,细化评审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要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质量;
3、研究生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其他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19139
联系地址:行政楼204
电子邮箱:86919139@hd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201**奖名额及申报表.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