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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12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4757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杭电研[2013]170号)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电研2012]304号的规定,研究生开题报告须在第三学期内完成。请各学院邀请本学科及相关学科5名以上的专家组织开题报告会。报告会由研究生做前期研究和开题报告的陈述,并听取与会专家的评议意见,经开题小组审核后,将结果报所在学院。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有权对开题报告进行监督。
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其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表须经所在一级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审核。论文选题鼓励交叉和创新,但是不能完全偏离所在一级学科的学术范畴。
2018级研究生的选题和开题工作要求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最终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书和论文工作计划表纸质材料由学院审核完成之后,应将总体情况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有关涉密研究的学位论文开题,请严格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杭电研[2018]51号)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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