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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信息
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12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966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培养质量,对我校关于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认定,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对象

联合培养基地主要面向专业学位,我校申报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希望各专业学位培养学院认真组织和落实。

二、申报数量

2018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为省重点建设高校,可择优向省教育厅申报2项。各学院限申报1。直接认定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 报送纸质版材料:《直接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申报书》(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不超过10000字)一式6份、相关佐证材料1套。

2. 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初选,并将申报材料在2018918日下午4:00报送研究生培养学位办,电子版材料发邮箱:lj2018@hdu.edu.cn。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报送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宜

  1. 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目标是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引入社会资源办学,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端人才,有联合培养历史且有一定规模毕业生进**合培养单位的、与县区地方政府共建的,应予优先考虑。

  2.根据通知精神,基地建设情况作为相关资源配置的重要因素,我校也根据通知要求,将省厅对于认定基地的任何配套性资源(例如招生指标等),直接下放到基地。除此之外,学校还将根据预算情况,在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上给予联合培养基地相应的经费资助。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571-86919141

联系地址:行政楼206(培养学位办)

电子邮箱:lj2018@hdu.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228号.doc

附件2直接认定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3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申报书.doc

 研究生院

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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