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培养质量,对我校关于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认定,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对象
联合培养基地主要面向专业学位,我校申报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希望各专业学位培养学院认真组织和落实。
二、申报数量
2018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为省重点建设高校,可择优向省教育厅申报2项。各学院限申报1项。直接认定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 报送纸质版材料:《直接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申报书》(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不超过10000字)一式6份、相关佐证材料1套。
2. 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初选,并将申报材料在2018年9月18日下午4:00前报送研究生培养学位办,电子版材料发邮箱:lj2018@hdu.edu.cn。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报送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宜
1. 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目标是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引入社会资源办学,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端人才,有联合培养历史且有一定规模毕业生进**合培养单位的、与县区地方政府共建的,应予优先考虑。
2.根据通知精神,基地建设情况作为相关资源配置的重要因素,我校也根据通知要求,将省厅对于认定基地的任何配套性资源(例如招生指标等),直接下放到基地。除此之外,学校还将根据预算情况,在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上给予联合培养基地相应的经费资助。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571-86919141
联系地址:行政楼206(培养学位办)
电子邮箱:lj2018@hdu.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228号.doc
附件2:直接认定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3: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申报书.doc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