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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4-04-08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338

    为做好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了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与职责
   1.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核、决定我校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指导、监督全校博士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3.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招生复试小组,每个一级学科只成立一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以及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的人员名单由学科(学位点)负责人与相关学院负责人协商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的职责:①确定复试的内容和方式;②做好复试记录;③评定成绩,给出排名次序,提出是否拟录取的建议。
   4. 各招生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与导师一起,对考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
二、 招生名额分配及完成
   1.招生名额分配
   学校将招生指标切块分配到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
   2、招生计划完成
   博士生招生指标资源稀缺,学院、导师在复试前后要全面掌握考生情况,杜绝录取后考生放弃攻读的情况发生,如有学院未完成博士招生指标,在第二年指标分配结果中将扣减其相应的招生名额。
   各学院非定向(全日制脱产)博士生招生数原则上不得少于本学院招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如有学院未能在学校规定复试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剩余指标将调配到生源充足、计划完成好的学院。
三、 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比例和复试名单
    外国语初试分数线为60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初试分数线均为60分。复试录取比例为2:1左右。生源充足时各招生学院复试名单根据上线考生数和复试录取比例,以考生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如果初试上线考生数少于按复试录取比例确定的复试考生数量,学院可以综合考虑考生总成绩、单科成绩最低要求等排序递补,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二)复试时间和程序
   一般应于考试完成后两周内发布考试成绩,一个月内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复试考生名单公布后,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确定,上报研究生院并通知复试考生。
    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研究生院招生办报到,由研究生院招生办集中核对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格审核材料
各学院按学科组织面试和外语口试,以及对考生思想品德与体格组织考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若认为需要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面试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评分参考(100%):
     A、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知识面:30%
     B、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15
     C、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15
     D、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40
     复试程序要规范,面试要有详细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对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2.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格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招生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导师可与相关部门,通过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有针对性面谈、心理测试等形式,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
考生的体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
思想品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总评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由初始成绩+复试成绩组成。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方法为:初试总分÷3×50%
   复试成绩:由外语能力测试、复试小组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每部分总分各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其中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占5%、复试小组面试成绩占45%。计算方法为: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复试小组面试成绩×45%。
   成绩总评=初试总分÷3×5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复试小组面试成绩×45
四、录取
   初试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复试确定考生录取顺序,学校研究确定考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招生学院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总评成绩和同时兼顾导师负责制的原则,结合考生思想品德、体检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确认,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布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省招办、教育部,经上级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初试成绩较高、经复试后不拟录取者,复试小组应写出书面意见。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4级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五、导师确认
   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直接报考导师,一般不作调剂。遇有特殊情况时,经导师和考生协商、申请,相关学院与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同一专业相同研究方向或相近研究方向内适当调整导师。
六、监督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对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面试过程进行巡视。
   全部录取工作按信息公开制度操作。
   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时间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
   电话:86919140 86915055
   Email:mjshou@hdu.edu.cn
七、违规处理
   1.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等处罚。
   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2.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害的校内工作人员,学校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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