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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级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11-27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260

关于做好2009级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杭电研[2007]172号)的规定,请各学院按照二级学科组织开题报告会,邀请本学科和相关学科5名以上的专家参加,由研究生做开题报告,论证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并听取与会专家的评议意见。

      200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选题和开题工作要求在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经开题报告会认可,学院审批后,开题报告书和论文工作计划表于2010年11月22日前上交研究生学院(若需延长学习年限,请办理相关手续,开题报告工作可以顺延,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时间一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最迟在2011年3月7日之前完成。经开题报告会认可,学院审批后,开题报告书和论文工作计划表于2011年3月14日前由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学院。

      有关涉密研究的学位论文开题,请严格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从事涉密项目研究的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杭电研[2006]139号)执行,论文开题后不再接受涉密申请。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杭电研[2007]172号)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从事涉密项目研究的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

开题报告书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表(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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