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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10-12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269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试行办法》(杭电研[2008]19号),“中期考核一般应在第三学期进行,各学院在研究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完成后两周内必须完成中期考核。”鉴于200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年(若需延长学习年限,请办理相关手续,中期考核工作可以顺延,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时间一致),200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要求在2010年11月29日前完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最迟在2011年3月21日前完成。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经过学院审核后,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和《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汇总表》(见下载中心)按学号整理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于2010年12月6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于2011年3月28日前报研究生学院。

    请各学院组织每位导师和研究生按照文件中有关考核时间、组织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方式、考核标准以及考核结果的规定,及时布置,统筹安排,并提前将中期考核工作安排报研究生学院,工作安排内容务必包括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各考核小组考核对象(研究生)名单,考核会议地点,考核会议时间,以便研究生学院在中期考核期间检查各个学院的考核工作。

    各学院尤其应注意根据09级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生的专业方向,对学生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及时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2010版)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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